新华网呼和浩特2月16日电(记者王玉明)今年,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生态建设又是一件喜事:国家下达的内蒙古自治区首批非天然林项目区补偿面积4700万亩,到位资金2.35亿元,标志着内蒙古国家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启动。
据了解,2001年,国家在11个省区开展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试点工作。2004年,国家全面建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补偿资金由试点的10亿元增加到20亿元,补偿面积由2亿亩增加到4亿亩。内蒙古自治区将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等6个盟市纳入补偿范围。
据财政部介绍,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公益林的补偿范围包括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其中河源、两岸的重点公益林,保护区和自然遗产、湿地水库和边界生态位置已全部纳入补偿范围。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生态区位补偿范围为阿拉善盟和赤峰市,其他盟市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不在首批补偿范围内。国家对内蒙古重点公益林面积占补偿面积的61.3%,是今年新增补偿面积的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