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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证一签”制度是苗木市场管理的重要手段。为落实《种子法》和《河北省种子法实施办法》规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和标识制度,河北省林业局先后制定了《河北省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河北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这是申请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以及对提交的材料、审核程序和发放范围都作了具体规定。制定实施了《河北省林木种苗标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林木种苗标识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林木种苗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并明确规定了标签内容、发行单位、发行人、流通程序等,上述三种方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种子法》和《河北省实施〈种子法〉办法》实施以来,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的种苗管理机构,始终坚持实行“两证一签”制度,加强宣传,狠抓“两证一签”的发放和使用。在国家林业局2003年、2004年开展的“树苗行政执法质量监督年”、“全国树苗质量年”活动的带动下,全省“两证一签”的发放和使用数量明显增加,比2003年、2004年的“两证一签”活动增加了1倍2002年3600多株,目前7480株,标签的使用从2002年的8100多株增加到目前的21500株,有效地规范了苗木生产经营秩序。